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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点军区检察院办公楼室内外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字号:    】        时间:2021-09-13      

项目概况:

宜昌市点军区检察院办公楼室内外改造工程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湖北恒磊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宜昌市夷陵区东城路18号2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9月24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LZB[2021]0913号

2、采购计划备案号:/

3、项目名称:宜昌市点军区检察院办公楼室内外改造工程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人民币20.8455万元

6、最高限价:人民币20.8455万元(高于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投标)

7、采购需求:主要建设内容为:大理石拆除及新修、墙面刷漆、石膏板吊顶拆除、地面砖铺设、屋顶防水施工、灯具更换等(详见工程量清单)。

8、采购项目的计划工期:20日历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8〕141号)等政策;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6.1、磋商供应商须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应包含装饰装修或建筑装饰,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

6.2、磋商供应商应在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到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期间,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的主体信用记录,磋商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经供应商签字确认后归档留存,并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作为磋商响应文件组成部分;(磋商时由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供应商信用信息等情况,并将查询结果在磋商现场公布,磋商小组将在评审时对此查询结果进行复核,失信被执行人的磋商响应文件视为无效);

6.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磋商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磋商;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磋商;

重要提示:各供应商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投标文件中提供的相关证件必须为原件彩色扫描件(需清晰可见),否则评标小组和采购人将不予采信。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供应商才能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作无效文件处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从2021年9月14日至2021年9月18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湖北恒磊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宜昌市夷陵区东城路18号2楼)

方式:持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委托人身份证(限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报名并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

售价: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1年09月24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1年09月24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宜昌市点军区人民检察院4楼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1年9月24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宜昌市点军区人民检察院4楼会议室。

六、公告发布媒介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的委托代理人应携身份证明文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磋商会,现场核验身份信息,否则由磋商小组按磋商文件规定处理。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或者加写标记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收。请关注本次采购过程中发布的更正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宜昌市点军区人民检察院

址:宜昌市点军区五龙大道

话:1737159341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恒磊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宜昌市夷陵区东城路18号2楼

联系人:朱盛林

话:1776425432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盛林

电 话:17764254321

 

                   湖北恒磊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