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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军检察院无人值守停车场设备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字号:    】        时间:2019-11-13      

  宜昌市点军区人民检察院拟对点军检察院无人值守停车场设备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现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参与磋商。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点军检察院无人值守停车场设备采购项目

(三)项目内容及需求:

1、项目内容:本项目为无人值守停车场设备采购,主要设备为卡口专用高速摄像机、快速道闸及后端管理及线材辅材等(详见采购需求)

   2、项目预算:5.8万元   

3交货期:签订合同之日起15日历天内。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2、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的主体信用记录,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一)获取要求:供应商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或法人身份证明文件)、身份证原件(限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到招标人处报名投标。

(二)获取时间2019年1114日起至2019年1121日(北京时间每天上午09:00时~12:00时、下午14:00时 ~17:0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三)获取地点:宜昌市点军区人民检察院

(四)获取方式:现场报名获取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规定的获取时间内领取磋商文件,逾期报名不予受理。

四、响应文件送达地点及截止时间

(一)送达地点:宜昌市点军区人民检察院会议室

(二)截止时间:2019年1125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五、磋商地点及时间

(一)地点:宜昌市点军区人民检察院会议室

(二)时间:2019年1125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届时敬请参加投标的代表携带身份证原件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出席磋商会。

六、公告期限

本公告的公告期限为2019年1114日起至2019年1121日。

七、信息发布媒体

宜昌市点军区人民检察院官网

八、联系事项

采 购 人:宜昌市点军区人民检察院

地  址:宜昌市点军区五龙大道

联 系 人:吴波

联系电话:0717-6671991

宜昌市点军区人民检察院

2019 年1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