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上半年,区检察院在区委和上级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依法履行检察职能,全力开展疫情防控,积极服务点军发展,稳步提升执法公信,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2020年上半年工作情况
(一)围绕中心服务点军发展
一是积极投入新冠疫情防控工作。坚持把疫情防控摆在首位,迅速反应、全力以赴,成立以检察长为组长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3次召开专题会议深入学习领会相关疫情防控指示精神,围绕贯彻上级党委和上级院关于疫情防治工作要求,全员坚守在院内、社区、扶贫村“三大战场”,做好疫情防控值班值守和党员下沉社区工作,立足检察职能维护防疫秩序和社会稳定,实现检察工作不放松,检察干警零感染。
二是全力以赴助推疫后复工复产。结合“六保六稳”深入开展“千名干部进千企”活动,积极与重点企业开展法治对接,为企业全面复工复产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先后深入佳通农业等3家联系企业,与企业负责人面对面沟通交流,点对点提供检察法治服务,目前3家对口联系企业均已正常复工复产。严格落实平等保护民营经济的司法政策,牢牢把握“依法惩处与平等保护相结合”的要求,依法稳妥办理涉及民营企业案件5件,对一起涉民营企业案件开展公开听证,并追回损失12万余元。
三是主动作为服务保障民生民利。全面深化落实“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制度”,切实强化检察环节风险防控,上半年接待群众来访6批11人,均依法妥善分流处置,为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3名刑事案件被害人发放司法救助金1万元;回应人民群众关切,积极稳妥开展了“长江流域生态保护”、“服务保障乡村振兴战略”等公益诉讼专项行动;以网络授课的方式为全区5700多名中小学生开展“法制进校园”活动,到留守儿童家中开展“母亲节关爱留守儿童”互动,多措并举落实“一号检察建议”,推进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支持体系建设;继续深化对联系村太平村、李家坝村59户帮扶对象结对帮扶,宣传防疫政策、开展心理疏导,并适时入户送上防疫物资,研究拟定全年发展计划,帮助困难群众逐步恢复生产,干警累计为贫困户捐款捐物近万元。
(二)立足职能依法开展监督
一是依法打击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充分发挥批捕公诉职能,保持严厉打击态势。上半年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7件9人,批准逮捕5件6人,不批准逮捕2件3人;受理提请批准延长羁押期限案件3件10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27件42人,其中未检案件1件1人,现已审结26件36人,其中,提起公诉20件28人,不起诉2件3人,改变管辖1件1人,移送单位撤回3件4人,公诉案件有罪判决率100%。加大电信网络诈骗、非法集资等案件办理力度,穷尽一切法律手段竭力挽回群众损失。加强职务犯罪检察工作,起诉职务犯罪案件1件1人。强化政治责任,坚持法治思维,积极纵深掘进,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决胜收官,提前介入涉黑涉恶案件2件,依法办理涉恶案件1件6人,经审查已提起公诉,受理涉黑案件1件10人,正在审查起诉中。
二是加强诉讼监督,维护公平正义。强化刑事诉讼监督,监督公安机关立案2件,纠正侦查活动违法3件,提出公诉案件量刑建议20件,均被法院采纳。强化刑事执行监督,对全区刑事执行和监管活动进行适时监督,办结撤缓收监监督案件3件,监督收监违法服刑人员3人;办结社区矫正管理监督案件3件,监督司法行政机关纠正违法情形3起;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4件,发出书面检察建议4份均被相关单位采纳,有效规范了刑罚执行。强化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办理市院交办民事监督案件2件,办结民事执行监督案件1件,发出检察建议1份,认真开展了“加强行政检察监督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专项活动。
三是狠抓办案质量,规范司法行为。加强对司法办案活动的过程管理和动态监督,充分运用统一业务系统,围绕风险点对办案程序、系统操作、文书制作等进行全面监控,对在办案件进行全面流程监控33件,发出审限预警12次、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使用问题15处,均通知并督促办案部门对评查中发现的问题全部整改到位。制定并执行《点军区人民检察院业务数据核查的工作机制和追责机制》,引导办案人员强化流程数据质量意识,有效规范司法行为。深入推进捕诉一体化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上半年捕诉一体和认罪认罚从宽适用率均为100%。
(三)夯实基础提升司法公信
一是坚持政治建检,确保党的领导。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总书记关于新时代政法工作重要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严格落实政法工作条例、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把好政治方向,把党的领导体现到检察工作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今年来开展理论中心组学习4次,主题党日活动6次,并以网络学习形式深入开展了党员春训活动,引导干警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加强司法领域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发布微信157条,微博765条,市级媒体发稿28篇,省级发稿50篇,国家级发稿5篇,牢牢把握意识形态主动权。
二是着力从严治检,强化规矩意识。不断压紧压实“两个责任”,狠抓“三个规定”的执行,逐步健全完善每月填报和通报制度,有针对性地开展警示教育4次,开展日常检务督察6次。与区纪委第三驻院纪检监察组建立全面从严治党联系会商制度,及时报备党组议事重大事项,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引导检察干警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结合疫情防控加大网络培训力度,落实检察官教检察官制度,推行身边人讲授身边事,筑牢干警勤政廉政思想基础。
三是主动接受监督,深化检务公开。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丰富公众开放日内容,加强与代表委员面对面沟通和交流,相关重点工作信息及时呈送人大审阅。对代表委员的议案、提案,及时办理、认真回复,邀请代表委员和人民监督员参加公众开放日活动2次,参加公开送达宣告、公开审查听证活动3次。落实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机制,接待律师32人次,安排阅卷和查询32件次;做好重要案件信息和法律文书公开工作,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78条、法律文书10份,检察工作社会认可度不断提高。
二、公益诉讼工作情况
2018年下半年以来,我院坚持“依法履职尽责、服务保障大局”的工作主线,加强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现代化水平,通过扎实办案推进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健康可持续发展,取得了较好法律和社会效果。
(一)稳中求进夯实工作基础。坚持将公益诉讼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检察长亲自抓沟通协调,分管院领导具体抓案件办理,统一思想认识,选优配强办案力量,形成打造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品牌的浓厚氛围。坚持以办案为中心,多措并举加大办案力度,积极稳妥拓展办案领域,突出办理公益受损严重、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重大复杂案件,回应人民群众关切。两年来,我院共办理公益诉讼案件27件,办案数量比前三年增长170%,其中行政公益诉讼案件26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1件,涉及生态环境、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野生动物保护、安全生产等领域,提起行政公益诉讼1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1件,法院已判决1件,支持了检察机关的全部诉讼请求,待开庭审理1件。
(二)增进共识汇聚工作合力。积极向区委、人大、政府主要领导汇报公益诉讼职能作用发挥情况,全力服务中心大局,争取工作支持,主动邀请区人大代表和人民监督员参与公益诉讼工作,听取意见,接受监督。以协同推进公益保护为目标,加强与环保、国土、林业、市场监管等行政机关工作的有效衔接,实现信息互通、情况互报、结果反馈常态化。定期和行政机关联合召开公益诉讼工作座谈会,针对个案整治召开公益诉讼工作联席会议,探索检察建议公开宣告送达增强检察监督刚性,结合案例为行政机关举办公益诉讼专题讲座,共同形成公益保护合力,促进公益诉讼工作深入开展。
(三)规范有序提升监督能力。坚持依法规范监督,牢固树立质量至上理念,加强证据分析论证,将追求极致的精神贯穿于办案始终。强化内部协调机制,制定了《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发现和移送暂行办法》,充分发挥检察一体化作用。推动现代科技与公益诉讼深度融合机制,运用科技手段辅助办案,积极申报建设公益诉讼快速检测试验室,采用无人机航拍、卫星遥感等科技手段进行调查取证,提高证据收集固定的效率和能力。组织干警参加高检院、省市院公益诉讼专题培训,学习研讨各地典型案例和先进经验,全面提升办案能力和水平。
(四)突出实效谋求多赢共赢。充分发挥诉前检察建议的积极作用,推动行政机关主动履职,在诉前程序解决公益保护问题。通过抓专项工作解决突出问题,由点到面拓展到行业领域,努力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惠及一方”的效果,形成检察机关公正司法与行政机关严格执法的良性互动,常态化开展“回头看”活动跟进监督,将“双赢共赢多赢”的理念落到实处。通过办案督促行政机关责令42家破坏生态、污染环境的违法单位停产或整治,清理污染水域25000平方米,清理生活和建筑垃圾130吨,督促治理被毁林地3147平方米,收回违法占用土地23.38亩,为点军绿色发展和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上半年的检察工作,以及近两年的公益诉讼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一是业务发展不平衡,民事行政法律监督工作相对滞后;二是公益诉讼办案领域仍受局限,覆盖范围不够宽;三是法律监督效能仍不高,与形势发展需要有差距。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三、2020年下半年工作安排
下半年,区检察院将认真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决议”,深入领会本次会议精神,围绕区委工作大局,抓好业务,带好队伍,重点做好以下五个方面工作:
(一)全力服务保障疫情防控与复工复产。立足职能防范各类“疫后综合症”风险,优先办理涉疫案件,开展好对联系小区、联系村、联系企业的防疫指导工作。积极支持疫后企业复工复产,全面落实检察机关服务民营经济政策,深化“依法惩处与平等保护相结合”理念,及时监督并纠正损害民营企业合法权益行为。
(二)抓好“四大检察”服务点军高质量发展。突出主导责任落实,做优刑事检察;突出精准监督,做强民事检察;突出争议实质化解,做实行政检察;突出扎实、规范,做好公益诉讼检察。立足职能服务三大攻坚战,全力做好联系村精准扶贫迎检工作,助力点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力量。
(三)决战决胜“扫黑除恶”维护社会稳定。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坚定信心,加大“打财断血”力度,狠抓“打伞破网”,严格法定标准认定,做到“一个不放过,一个不凑数”,推进重点行业专项整治、长效常治。积极参与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在依法办理案件的同时,更加注重主动创稳、源头维稳。
(四)推动改革落地落实创新检察工作。进一步推动司法责任制落实落细,加强内设机构改革后各项检察业务的统筹协调,进一步构建科学合理、运转高效的检察职能运行体系。突出抓好事关司法公平正义的几项重点改革,全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继续深化捕诉一体办案机制,进一步完善监检衔接机制。
(五)加强能力建设不断提升司法公信。持续抓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丰富内涵和精神实质的学习,积极引导干警坚定理念、把准方向;不断优化教育培训,加大网络培训力度,多措并举提升干警业务水平;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始终扎紧干警的纪律规矩篱笆;主动接受监督,积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和监督检察工作,以公开促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