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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军区人民检察院2019年上半年工作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汇报

【字号:    】        时间:2020-11-24      

    2019年上半年,我院在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依法履行检察职能,着力提升执法公信,积极深化司法改革,全面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2019年上半年工作情况
   (一)围绕中心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一是主动参与社会治理创新。切实践行以人民为中心思想,严格落实最高检对群众信访建立“7日内程序性回复”等制度要求,不断强化检察环节风险防控,上半年接待群众来访17人次,受理信访案件5件,均依法妥善分流处置,通过释法说理工作促使1名当事人签订《息诉罢访承诺书》。办理刑事申诉案件1件,为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2名刑事案件被害人发放司法救助金1万元。打造“点亮”未检工作室品牌,强化对涉罪未成年人的教育感化挽救,加强对未成年被害人的保护救助,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3件3人,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1件1人。积极参与校园安全综合治理,严格落实“一号检察建议”,三名正副检察长受聘担任重点学校法治副校长,带队深入辖区二十七中、天问学校等学校,督促检查食品安全、帮助规范宿舍管理、进行法制课讲授,就校园安全问题向区教育局发出检察建议1份。精心组织“法治进校园”、“关爱自闭症儿童”、“关爱留守儿童”等多种活动,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二是大力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将“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落到实处,通过多种形式畅通检企联系渠道,结合辖区民营企业的发展实际开展“服务民营企业政策宣传周”专项活动,班子成员带队先后深入龙腾红旗电缆、和达利复合材料、三盈乐器制造等30余家中小民营企业走访调研,发放宣传册100余份,介绍检察机关服务民营企业发展的“鄂检十条”、“宜检二十条”等举措,调研企业发展面临的困难和问题,了解企业法治需求,营造平等对待、尊崇法治的良好营商氛围,通过完善服务措施,提升保障实效,努力为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提供高质量的检察产品。
    三是切实服务保障民生民利。以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为己任,积极开展“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绿色发展”等专项法律监督活动,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线索1件,积极回应群众关注的食品安全、医疗废物处置等问题,及时建议卫生健康和市场监管部门加强相关执法。继续促进脱贫攻坚战顺利实施,组织20名干警多次深入桥边镇太平村、土城乡李家坝村,与贫困户进行结对帮扶工作,宣传政策,扶持发展,捐赠慰问,为一户危房贫困户解决了房屋修缮问题。
    (二)突出主责全面履行检察职能
    一是依法打击犯罪,维护社会稳定。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重点,充分发挥批捕公诉职能,在依法严惩上持续发力。上半年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23件24人,批准逮捕15件16人,决定逮捕职务犯罪案件2件2人,不批准逮捕6件6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63件73人,现已审结50件57人,其中,移送他院6件6人,提起公诉41件46人,不起诉3件5人,所有提起公诉的案件有罪判决率为100%。重视办案质量,强化程序意识和证据意识,对社会影响恶劣、群众广泛关注的案件,及时介入引导侦查,依法快速办理,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高度重视职务犯罪案件检察工作,监察体制改革后首次提前介入监委重大案件办理,共受理职务犯罪案2件2人,严把职务犯罪案件审查起诉关,做到专人专班第一时间介入引导调查取证,将刑事审判证据标准要求传导至监察调查阶段,力争让争议问题解决在侦查环节,使案件质量在审判环节得到体现。
    二是加强诉讼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把做实做细法律监督业务作为发展之本,强化刑事诉讼监督,监督公安机关撤案1件,纠正侦查活动违法5件,提出公诉案件量刑建议41件,均被法院采纳。强化刑事执行监督,对全区刑事执行和监管活动进行适时监督,认真落实巡回检察制度,参与市院对监狱、看守所常规巡查15次,专项巡查2次,办理刑事执行监督案件1件,针对刑事判决书刑期计算错误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份,法院已采纳并启动再审程序予以纠正;办理讯问合法性核查案件1件,社区矫正监督案件1件,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1件,发出书面检察建议3份均被相关单位采纳,有效规范了刑罚执行,保护了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强化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办理民事执行监督案件3件,决定不支持申请1件,对群众房屋权属、工资保障等民事案件执行环节存在的问题发出检察建议2份,法院已采纳并纠正1件,市院交办民事裁判结果监督案件3件,均已办理完毕。
    三是推进公益诉讼,保护公共利益。不断加强公益诉讼办案工作力度,提升办案质效。上半年共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9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9份,目前行政机关已整改到位5件,4件正在整改之中。突出办案重点,积极响应社会热点问题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聚焦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和食品药品安全,结合上级院部署开展的“长江流域生态保护公益诉讼”专项活动等,办理涉及长江流域环境资源保护类案件4件,围绕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利益问题开展“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专项行动”,办理涉及食品安全类案件2件。积极开展公益诉讼案件“回头看”活动,加强检察公益诉讼案件后期跟踪落实,诉前检察建议落实工作得到省检察院和市人大充分肯定。牢固树立双赢共赢多赢办案理念,召开公益诉讼工作联席会议2次,开展检察建议公开宣告活动1次,举办公益诉讼专题讲座1次,推动与行政机关工作的有效衔接,共同形成保护公益合力,服务保障绿色发展和高质量发展。
    (三)强化素质夯实持续发展根基
    一是坚持政治建检,确保党的领导。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把学习贯彻十九大、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今年来开展理论中心组学习6次,高质量开展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各一次,主题党日活动6次,检察长和班子成员上党课13次,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深入开展党员春训,引导干警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增强新形势下检察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加强司法领域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发布微博360条,微信94期/160条,在楚天法治和三峡日报、晚报上发布文章15篇,牢牢把握意识形态主动权。
    二是狠抓从严治检,强化检察司法能力。认真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领导干部压紧压实“两个责任”,深入开展第二十个党风廉政宣教月活动,抓好干警日常教育管理,进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自查自纠活动2次,日常检务督察6次,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到位。高度重视案件质量,完善案件受理、流转、流程监控和涉案财物管理等规定,以制度管人、管事、管案,严格落实责任清单和任务目标,有效规范司法行为,提升干警争先进位意识。加强分层分类分岗培训,组织各类培训80余人次,1名同志荣获全国政法干警视频演讲大赛优秀奖。
    三是主动接受监督,不断提升社会公信。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扎实办理代表、委员意见建议和交办事项。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坚持联络代表、委员工作常态化,邀请代表委员和人民监督员参加公众开放日活动2次,征求人民监督员意见建议4条,对加大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法律宣传力度等建议,迅速在工作中予以安排落实,取得较好成效。落实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机制,上半年,接待律师20人次,安排律师阅卷及查询29次,公开发布各类案件信息142条,公开法律文书31份,检察工作社会认可度不断提高。
    四是深入推进检察改革,实现工作科学发展。深化内设机构改革,根据高检院部署和省院改革方案要求,以强化法律监督、服务检察工作为中心,调整优化检察业务机构职能配置。设置第一、第二、第三检察部和司法行政事务管理局(办公室)、政治部、司法警察大队,实现机构设置的统一和规范,为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提供了坚强组织保障。不断完善司法责任制,进一步强化领导带头办案,围绕重点业务工作和办案短板,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今年以来,院领导办理各类案件43件,达到办案总数的43%。全面落实捕诉一体工作机制,进一步强化检察机关在审前程序的把关、纠偏、人权保障等作用,切实提高刑事办案工作质效。积极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落实,发挥检察机关主导作用,报请区政法委召开专题会议,我院就建立值班律师制度、规范社会调查工作、完善量刑建议等方面提出的12条意见建议,与法院、公安、司法局达成一致意见,为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打下了良好基础。元至六月已办理认罪认罚从宽案件15件,提升了诉讼效率,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
    自中央部署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我院高度重视,强化政治责任,立足检察职能,精心组织,扎实推进,确保专项斗争深入开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政治站位。院党组高度重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第一时间成立了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制定专项斗争工作方案,抽调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过硬的干警组建院扫黑办公室,确定联络员负责专项工作对接。落实领导责任,检察长直接督办每起涉黑涉恶案件,形成“一把手”靠前指挥、分管领导各司其职、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协调、职能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为专项斗争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坚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坚持每季度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部署专项斗争工作,多次召开检委会研究具体案件,适时召开全院干警大会对专项工作进行部署推进,组织干警参加各类扫黑除恶培训60余人次,应知应会知识考试1次。党组理论中心组先后4次组织扩大会议学习专项斗争相关文件精神,统一思想,形成合力。
    (二)重视宣传发动,营造良好氛围。立足自身职能,积极主动、多措并举做好扫黑除恶宣传发动工作。结合“千名干部进千企”、扶贫帮扶、村“两委”班子换届选举等活动,院班子成员带队深入乡村社区和企业开展扫黑除恶宣传发动工作,了解基层百姓所期所盼所需,普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知识,积极鼓励群众提供涉黑涉恶线索。充分利用点检两微一端,采取信息、图片、评论、新闻综述等形式,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报道工作,提升法治宣传效果,营造浓厚专项斗争工作氛围。
    (三)坚持法治思维,稳步推进办案。坚持从重、从快、从严的方针不动摇,在确保案件质量的基础上,对黑恶势力犯罪案件依法快捕快诉,保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迅速取得实效。认真学习“两高两部”指导意见和“四个意见”,注重自身办案能力提升,不断加深对黑恶势力犯罪基本法律特征及构成要件的认识和把握,为统一执法思想,提高执法效能,依法、准确、有力惩处黑恶势力犯罪打下坚实的基础。压实涉黑涉恶案件办理责任,制定本院“办理扫黑除恶案件工作流程”,深入研究涉黑涉恶犯罪认定标准及办案要点,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切实提高办案质效,以实际行动维护专项行动声威。院纪检部门同步开展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专项执纪监督工作,密切关注办案纪律,体现检察机关在专项斗争中的担当和作为。2018年5月至今,我院提前介入涉恶犯罪案件5件,办理涉恶批捕案件1件3人,涉恶公诉案件3件13人,依法并案提起公诉2件10人。
    (四)强化协调配合,凝聚打击合力。加强与公安机关、法院的工作衔接与配合,充分运用信息互通、提前介入、疑案协商、线索双向反馈、联合督办等多项工作机制,及时互通办案数据、案件办理进度和办理情况,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定期分析研判黑恶势力案件办案质量和执法司法问题,严格案件请示汇报、数据统计流程,落实办案责任,共同形成打击合力,始终保持对黑恶势力的高压打击态势。
    上半年我院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有序推进,但仍存在以下不足:一是业务工作发展不够平衡,刑事诉讼监督、行政检察工作有待加强;二是扫黑除恶工作重点不够突出,“打伞破网”、“打财断血”有待加强。 
    三、2019年下半年工作安排
    下半年,我们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充分履职尽责,深化司法改革,加强队伍建设,切实履行好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为点军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着力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做优刑事检察工作,发挥批捕起诉职能在审前程序的主导作用,借助捕诉一体机制在办案质量和效率上的优势,树立刑事检察监督权威;做强民事检察工作, 突出打击虚假诉讼和民生领域民事诉讼监督两个重点,扎实开展虚假诉讼领域深层次违法行为监督专项活动,提升民事诉讼监督的影响力;做实行政检察工作,抓好典型性、引领性案件的监督,拓展行政诉讼监督的渠道;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坚持服务中心大局,不断加大办案力度,注重质量和效果,顺应人民群众对检察新职能的期待。
   (二)着力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推进。不断深化对专项斗争重要性的认识,增强政治自觉,压实政治责任,工作部署再深化,组织领导再加强,扎实做好检察环节各项工作,优先办理涉黑涉恶案件,加快办案节奏,实现无缝对接,严把案件质量关,把“打伞破网”、“打财断血”作为当前扫黑除恶的主攻方向,切实加强与政法各单位协调配合,形成打击合力,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断取得新突破、新成效。
   (三)着力深化检察改革提升司法公信力。全面深入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切实承担检察机关在指控犯罪定罪和量刑中的主导责任,提高对量刑建议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改变“重定罪、轻量刑”的倾向,探索量刑建议精准化、规范化、智能化,全面提升检察官量刑建议的能力和水平。深化内设机构改革,使组织机构和力量调配更好地适应新的形势和任务,以实实在在的履职成效,展现改革的成果。
   (四)着力增强发展动力打造过硬检察队伍。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战略部署,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始终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契机,不断提高领导班子把方向、谋大局、定政策、促改革、抓落实的能力,全面提升干警的法律政策运用能力、防控风险能力、群众工作能力、科技应用能力、舆论引导能力。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确保检察权正确行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