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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点军区人民检察院八届六次人大报告

【字号:    】        时间:2020-11-23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9年工作回顾

2019年,点军区人民检察院在委和上级的正确领导下,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在区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总体要求,依法履行检察职能,扎实推进司法改革,努力造过硬队伍,为点军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积极参与平安点军建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认真履行批捕、起诉职能,全年共审查提请批准逮捕案件4454人,批准逮捕2936人,决定逮捕职务犯罪44人;审查移送起诉案件114149,提起公诉81103人,法院已审结案件均做出有罪判决。突出打击重点,依法办理故意伤害盗窃及涉毒等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案件3862,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加强职务犯罪检察工作,起诉职务犯罪案件33人,首次提前介入监委重大案件办理,引导调查取证,将刑事审判证据标准要求传导至监察调查阶段,严把职务犯罪案件审查起诉关,做到反腐倡廉在检察环节力度不减。

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断提升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全力投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持每季度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多次组织全院干警进行再动员再部署,推动专项斗争向纵深掘进。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注重把握专项斗争发展趋势和阶段性特点,深入研究涉黑涉恶案件认定标准及办案要点,严格把好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加强与公安、法院的协作配合,推进案件侦、捕、诉有效衔接,切实提高办案质效,共同形成打击合力,始终保持对黑恶势力的高压打击态势。全年提前介入涉恶案件5件,依法办理涉恶案件324人,经审查已起诉219人。

努力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坚持把防控风险、化解矛盾贯穿司法办案始终。认真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不批准逮捕1013人,不起诉1012人,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刑事和解78人,为妥善处理一件土地权属争议引起的故意伤害案,联合法院将调解工作延伸到田间地头,促使双方当事人化解积怨,既解“法结”又解“心结”,在办案同时平息了争执二十余年的邻里纠纷,实现案结事了。切实践行以人民为中心思想,严格落实最高检对群众信访建立“7日内程序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等制度要求,全年接待群众来访1925人次,受理信访案件10件,均依法妥善处理。积极开展释法说理,引导群众依法维权,促使4名当事人签订《息诉罢访承诺书》,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创新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强化对涉罪未成年人的教育感化挽救,依法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33人,不批捕、不起诉涉罪未成年人各1人。加强对未成年被害人的保护救助,办理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33人,积极联系民政部门对张某某强奸案中的未成年被害人开展救助,及时为其更换合适监护人,切实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严格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 ②,参与校园安全综合治理,三名正副检察长受聘担任重点学校法治副校长,带队深入二十七中、天问等学校,督促检查食品安全,帮助规范宿舍管理,就校园安全等问题向教育行政部门发出检察建议。打造“点亮”未检工作室品牌,精心组织“关爱自闭症儿童”、“关爱留守儿童”等活动,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二、主动融入全区工作大局,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积极开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专项活动,立足检察职能参与整顿与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批准逮捕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4件5人,审查起诉4件7人。着力防控金融风险,净化市场环境,依法办理持有使用假币、信用卡诈骗等金融犯罪案件45,涉案金额110余万元。突出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对周某、覃某虚构个人身份,冒充金融工作人员,以发放贷款为名诈骗40余万元案等涉众型经济犯罪25人依法提起公诉。

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畅通检企联系渠道,组织“检察护航民企发展”公众开放日、“服务民营企业政策宣传周”等活动,班子成员带队走访调研30余家中小民营企业,发放宣传资料,介绍检察机关服务民营企业发展的政策举措,了解企业法治需求,努力为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提供高质量的检察产品。树立谦抑、审慎、善意的司法理念,对涉民企案件坚持打击犯罪与保障权利并重,依法对4名企业负责人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对1名企业法定代表人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依法办理侵犯民营企业权益案件4件5人,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120余万元。

服务保障民生民利。以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为己任,积极开展“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等专项法律监督活动,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线索1件,积极回应群众关注的食品安全、医疗废物处置等问题,及时建议卫生健康和市场监管部门加强行政执法。落实检察工作助力脱贫攻坚的要求,组织20名干警深入桥边镇太平村、土城乡李家坝村,与60182人开展结对帮扶工作,在办案中为4名困难群众落实司法救助资金4万元。

三、全面履行检察监督职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加强刑事检察监督。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将检察监督贯穿于刑事诉讼全过程。监督公安机关撤案3件,纠正侦查活动违法5件。认真落实检察长列席同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制度,参与讨论案件2件。对刑事执行和监管活动进行适时监督,加强巡回检察工作,参与市院组织对宜昌市监狱、市看守所、江北监狱巡查31次;加强刑罚执行监督,对蒲某刑事判决书刑期计算错误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法院采纳并启动再审程序予以纠正;加强社区矫正监督,发出检察建议4份,监督司法行政部门将2名严重违规的社区服刑人员予以收监,对2起社区矫正违法予以纠正;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4件、讯问合法性核查案件2件,发出监督文书5份,均被公安机关采纳,有效规范了刑罚执行,保护了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

做实民事行政检察监督以开展“虚假诉讼领域深层次违法行为监督”和“非诉执行监督”两个专项活动为抓手,坚持以维护司法公正、化解社会矛盾、促进依法行政为目标,加强与审判机关、行政执法机关的沟通,履行好维护司法公正和促进依法行政双重监督职责。办理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案件8件,对群众房屋权属、工资保障等民事案件执行环节存在的问题发出检察建议3份,法院已全部采纳并纠正;对行政机关申请非诉执行环节存在的问题发出检察建议1份,法院已将违法单位的行政罚款执行到位;决定不支持监督申请4件,在履行监督职能过程中,充分尊重和维护审判权威。

深化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持续加强公益诉讼办案工作力度,提升办案质效。年共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3件,办案数量较去年增加18%,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3份,行政机关诉前整改率达到100%。办理的污染长江公益诉讼案件被中央电视台《法治中国说》栏目报道。突出办案重点,积极回应社会热点问题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聚焦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和食品药品安全,结合开展“长江流域生态保护公益诉讼”等专项活动,办理涉及长江流域环境资源保护类案件5件,办理涉及食品安全类案件2件。积极开展公益诉讼案件“回头看”活动,加强检察公益诉讼案件后期跟踪监督,诉前检察建议整改效果在省检察院专项检查和市人大视察中得到充分肯定。牢固树立双赢共赢多赢办案理念,推动与行政执法机关工作的有效衔接,召开公益诉讼工作联席会议3次,举办公益诉讼专题讲座1次,共同形成保护公益合力,服务保障绿色发展和高质量发展。

四、努力打造过硬检察队伍,加强司法公信建设

坚持政治引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开展政治理论学习51次,组织主题党日活动15次,班子成员上党课10次,引导干警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全面检视问题,狠抓整改落实。牢牢把握意识形态主动权,用新理念讲好新时代检察故事,发布各类检察信息167期304条、微博1097条,在市级以上刊物发表文章35篇,一名干警荣获全国政法干警视频演讲优秀奖,两部作品入选全省优秀检察好故事和优秀影视作品,自编自演的音乐快板《公益诉讼美江南》在全市检察文化汇演中获得最佳创作奖。

狠抓从严治检。深入开展第二十个党风廉政宣教月和党规党纪“十进十建”活动,压紧压实“两个责任”,坚持以制度管人、管事、管案,有效规范司法行为。通过检务督察、专项治理等方式,持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四风”问题,开展检务督察12次,警示教育12次,教育警醒干警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加强干警政治业务培训,选派干警参加全国、全省培训16人次,积极开展“检察官教检察官”、“学员即教员”活动,干警综合素质能力不断得到提高。

深入推进改革。认真落实高检院关于内设机构改革部署要求,调整优化检察业务机构职能配置,设置第一、第二、第三检察部和司法行政事务管理局(办公室)、政治部、司法警察大队,统一和规范机构设置。不断完善司法责任制,发挥领导班子示范引领作用,院领导办案数达到办案总数的37%认真落实新修改的《刑事诉讼法》,积极推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对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同意检察机关量刑建议并签署具结书的6485人,依法从宽处理,占同期起诉案件总数的70%,起诉人数的74%,既提高诉讼效率、及时惩治犯罪,又减少社会矛盾、修复社会关系。办案过程中,依法做好权利义务告知、听取意见、认罪认罚自愿性合法性审查等工作,精准提出量刑建议,法院采纳率为94.7%,检察机关在审前程序中的主导作用进一步凸显。

主动接受监督。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主动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重点工作部署,向区政协通报工作情况。认真办理代表、委员意见和建议,及时回复办理结果。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参加公众开放日活动,首次组织人民监督员参与案件质量评查工作。通过12309中国检察网公开发布案件信息232条、法律文书102份,接待律师阅卷及查询79,检察社会认可度不断提高。

成绩来之不易,这些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区委、上级院的正确领导,得益于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和区政府、区政协的大力支持,得益于社会各界的关心厚爱。在总结成绩的同时,也存在需要加强和改进的地方:一是业务工作发展不够平衡,刑事诉讼监督、行政检察等工作有待加强;二是检察调研工作缺乏针对性,服务发展和服务司法办案有待加强;三是干警综合素能离新时代要求还有差距。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并采取有力措施持续推动解决。

2020年工作安排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抓好业务,带好队伍,推动各项法律监督工作全面发展

一是推进“扫黑除恶”,维护社会稳定。进一步强化纵深掘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政治担当,工作部署再深化,组织领导再加强。扎实做好检察环节各项工作,优先办理涉黑涉恶案件,加快办案节奏,做到无缝对接,严把案件质量关,把“打伞破网”、“打财断血”作为当前“扫黑除恶”的主攻方向。切实加强与政法各部门协调配合,形成打击合力,促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断取得新成效。   

二是抓好四大检察,服务中心大局。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努力助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做优刑事检察工作,做强民事检察工作,做实行政检察工作,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从严惩处危害金融安全、妨害精准扶贫、破坏生态环境刑事犯罪。立足职能加强法制宣传,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三是深化检察改革,创新工作发展。全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实中的主导作用。提高认罪认罚从宽案件适用比例,提升办案效率和质量,节约司法资源,促进社会和谐。以高度负责的精神,积极、稳妥探索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完善环境公益诉讼制度,为立法提供实践依据。深化内设机构改革,使组织机构和力量调配更好地适应新的形势和任务,以实实在在的履职成效,展现改革的成果。

四是加强队伍建设,提升监督能力。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治检要求,运用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不断强化制度意识,持续抓好业务性很强的政治建设和政治性很强的业务建设,促进提升检察官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打造“四个铁一般”的检察队伍,推进新时代检察监督能力现代化。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们将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更加奋发有为的做好各项检察工作,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尊崇法治,敢于担当,不断开创新时代点军检察工作新局面,为点军区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