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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点军区人民检察院八届五次人大报告

【字号:    】        时间:2020-11-23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8年工作回顾

2018年,点军区人民检察院在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依法履行检察职能,扎实推进司法改革,努力打造过硬队伍,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坚持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着力服务发展大局

营造良好市场经济秩序。发挥区“防范化解金融风险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能作用,坚持清理整顿与依法打击相结合,防范市场风险突出打击合同欺诈、集资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维护市场秩序,起诉该类案件2件,涉案金额230余万元。围绕重大项目建设、招投标等环节,提供行贿档案查询146次,保障政府投资和资金安全。

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绿色发展”和“长江流域生态保护公益诉讼”两个专项活动为抓手,大力推进检察公益诉讼。全年立办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公益诉讼案件11件,发出检察建议11份,通过办案督促整治和关停破坏生态、污染环境的违法企业5家,恢复被侵占河道河滩4740平方米,收回违法占用土地28897平方米,督促治理被毁林地10.72亩,侵占河道、非法占地、毁林等违法行为得到有效控制。对经检察建议督促后仍未履职的高新区综合执法局,依法提起行政公益诉讼,法院判决支持本院全部诉讼请求。本院公益诉讼工作在市人大常委会专题视察活动中获充分肯定。

优化创新驱动发展环境。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重大决策部署,不断推进服务和保障创新驱动发展专项法律监督工作。结合“千名干部进千企”活动,组织干警深入三峡制药等13家规模企业,开展走访调研,提供法治服务。在办案中就3家企业违规使用高污染燃料问题依法向监管单位提出检察建议,强化对创新发展领域司法活动的监督,助推淘汰落后产能,引领绿色创新发展。

认真开展精准扶贫工作。组织20名干警多次深入桥边镇太平村、土城乡李家坝村,与63贫困户开展结对帮扶工作,宣传政策,扶持发展,捐赠慰问,因地制宜将扶志扶路、送法普法融入扶贫过程,有效提升被帮扶对象精神动力和自立能力。扶持6户贫困户饲养三峡黑鸡,户平增收6000余元,帮助1户贫困户完成危房改造任务。

二、坚持以提升群众安全感为己任,着力推进平安建设

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充分履行批捕、起诉职能,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受理提请批准逮捕案件3442人,经审查批准逮捕2832人;受理移送起诉各类刑事案件90128,经审查提起公诉5892人,法院已审结的案件均作出有罪判决。贯彻执行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注重办案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依法不批准逮捕610人,不起诉88

积极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全力投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立领导小组和办案组,班子成员带队多次深入乡镇、村(居)、企业开展宣传发动,线索摸排工作。密切配合公安机关,提前介入,研判案件,引导侦查。提前介入涉恶案件5件,受理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涉恶犯罪案件313人,经审查并案起诉210人。

主动参与社会治理创新。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实行检察官以案释法制度,加强法律文书说理,引导群众依法维权。关注民生,深入推进“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专项督查活动,对外国语高中、二十七中等学校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情况进行调查,回应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的期盼。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积极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现场授课3场次,通过发放宣传册、设置宣传图板等方式实现法治宣传中小学校全覆盖。

妥善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在办案中注意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机制,着力在检察环节修复社会关系,达到案件处理、矛盾化解、普法宣传三同步。扎实做好控告申诉检察工作,积极维护稳定,接待并妥善处理群众来访1823人、信访案件9件,做到件件有答复、事事有回音;办结刑事申诉案件4件,促使3名申诉人自愿签订《息诉罢访承诺书》;办理司法救助案件4件,为3刑事被害人争取司法救助金3万元

三、坚持以维护公平正义为追求,着力加强法律监督

加强刑事诉讼监督。强化刑事立案监督,监督侦查机关立案6件、撤案3件,监督立案率、撤案率均为100%深入开展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督促行政执法单位录入行政处罚案件82件,发现并监督移送涉嫌犯罪案件2件;强化侦查活动监督,提前介入参与重大案件讨论57人,发出《逮捕案件继续侦查提纲》16份,对侦查活动违法情形提出纠正意见15,发出书面《纠正违法通知书》4份,启动非法证据调查程序2次,排除非法证据3份,追捕漏犯1人,追2;强化刑事审判监督,落实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委会制度,就疑难复杂案件发表意见,均被采纳。

加强刑事执行监督。强化财产刑执行监督,建立财产刑执行电子档案50套,发现并办理财产刑监督案件4件,涉案金额346万元,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4份,法院均采纳并予纠正;强化社区矫正监督,完善社区矫正电子档案98套,立办撤销缓刑监督案件2件,收监执行2人,办结社区矫正管理监督案件5,发出检察建议或纠正违法通知书5份,均被司法局采纳或纠正;强化监所检察工作,参与市第一看守所巡查31次,立办并纠正超期羁押案件1,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6件,提出改变强制措施建议6件,公安机关采纳4

加强民事行政监督。以审判人员违法、执行活动违法、虚假诉讼为监督重点,全面推进民事行政监督工作机制创新。认真开展“非诉行政执行专项监督活动,办理民事诉讼监督案件2件、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2件,发出检察建议3份,均被法院采纳积极开展农民工讨薪问题专项监督活动,协助行政主管部门为农民工解决欠薪近4000万元,避免了重大群体事件发生。

规范检察司法行为。加强对司法办案活动的过程管理和动态监督,完善案件受理、流转、流程监控、律师接待和涉案财物管理等规定,配备专职流程监控员,围绕监控关键点对办案程序、系统操作、文书制作等进行全面监控。建立案件承办人直接责任、办案部门内勤巡查责任、办案部门负责人指导责任、案管部门监督责任“四责一体”监管模式,有效规范司法行为。高度重视案件质量,开展案件质量季度评查450件,专项评查141,并督促办案部门对评查中发现的问题全部整改到位。

四、坚持以法治廉洁高效为方向,着力提升司法公信

强化政治建检。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通过学原文、上党课、写心得等形式营造浓厚学习氛围,坚持每月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引导检察人员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加强检察宣传工作,发布各类检察信息175期439条、微博8085条,在三峡日报、楚天法治等媒体发表文章24篇,讲好检察故事,牢牢把握意识形态主动权。

坚持从严治检。全面压实“两个责任”,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自查自纠活动,坚持日常检务督察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扎实开展“转作风、抓落实”专项治理,充分运用监督执纪 “四种形态”,加强队伍管理。细化检察业务工作责任目标管理,发挥绩效考评的正向激励作用,在司法办案中形成合力,提高效率。加强分层分类培训,参加各类培训30人次,完成网络教育80人次,开展检察官教检察官活动15次,干警综合素质能力得到提高,1名同志获全省检察官与律师辩论赛一等奖

深入推进改革。落实司法责任制,突出检察官主体地位,建立院领导办案公示制度,入额班子成员自觉带头办案,人均办案数达到检察官人均办案数50%以上。积极推行以审判为中心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贯彻证据裁判规则,强化公诉引导侦查,检察机关审前主导和过滤作用进一步凸显。全面试行捕诉合一办案机制,整合办案资源,提升办案效率。

主动接受监督。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认真组织“两会”旁听,扎实办理代表、委员意见建议和交办事项,2次专题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相关工作情况,坚持联络代表、委员工作常态化,邀请代表、委员和人民监督员参加公众开放日活动。落实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机制,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依法公开各类案件信息201条、终结性法律文书62份,向各界群众发放司法改革宣传册近千份,检察工作社会认可度不断提高。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们深切感受到,检察工作的每一点发展进步都离不开区委、人大、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重视和支持。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法律监督的力度不大,检察职能发挥不够充分;二是创先争优氛围不浓,工作亮点不多;三是极少数干警工作责任心不强,司法水平不高。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2019年工作安排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以办案为中心,以改革为动力,以过硬队伍建设为保障,切实履行好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

一是立足检察职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经济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大力支持民营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充分发挥打击、保护、监督职能,依法保障和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找准推进“三大攻坚战”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增强工作预见性、主动性,从严惩处危害金融安全、妨害精准扶贫、破坏生态环境刑事犯罪,助推打好“三大攻坚战”。

二是坚持扫黑除恶,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积极参与平安点军建设,切实履行依法打击犯罪职责。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牢牢把握扫黑除恶的政治性、全面性、彻底性、协同性。聚焦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重点区域和行业,坚持除恶务尽和坚守法治相统一、案件办理和综合治理相统一、监督制约和协作配合相统一,不断提升扫黑除恶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战。

三是聚焦监督主责,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突出法律监督主责主业,适应法律修改新要求,构建法律监督新体系着力提升批捕起诉工作水平,做优刑事检察工作;通过重精准、提效率、强刚性等做强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充分发挥刑事执行检察职能作用既注重依法保障刑事被执行人合法权益,又注重促进罪犯改造认真落实省“两办”印发的《关于支持检察公益诉讼的意见》,不断深化公益诉讼工作;健全职务犯罪检察工作机制,努力为反腐败工作贡献检察力量。

四是着眼科学发展,稳妥推进司法改革。严格贯彻落实修改后刑事诉讼法关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有关规定,依法全面稳妥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优化司法资源配置,提升诉讼效率;完善捕诉合一办案机制,进一步优化监督职能,不断提高检察环节刑事司法的质量和水平;按照高检院统一部署,统筹抓好内设机构改革,积极构建符合司法规律、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检察机关内设机构职能体系。

五是突出思想引领,打造过硬检察队伍。对标“五个过硬”,提升检察队伍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深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要求,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营造风清气正检察司法氛围。树牢“四个意识”,践行“两个维护”,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确保政治坚定;完善符合各类人员特点与需要的教育培训措施,加强检察理论研究与应用,着力解决“本领恐慌”问题。

各位代表,2019年,我们将在区委和上级院领导下,在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会议决议,以改革开放40周年为新的起点,务实重行、开拓创新、担当作为,以更加奋发有为的姿态做好各项检察工作,为加快建设滨江生态新城区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