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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点军区人民检察院八届四次人大报告

【字号:    】        时间:2018-07-20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7年工作回顾

2017年,区检察院在区委和市院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下,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立足职能服务大局、狠抓办案、深化改革、从严治检,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主动作为服务发展大局

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深入开展公益诉讼试点和“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绿色发展”专项工作,以实际行动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长江生态“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重要指示精神。依法办理全市首例涉及长江母亲河保护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该案入选全省公益诉讼典型案例。通过督促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全面履职,加快了艾家镇桥河村规模养殖场关停进程,养殖污水直排长江情况得到遏制,生态环境得到有效改善,维护了社会公共利益。

主动服务重大项目建设。开展“检察服务进项目”活动,积极联系奥体中心、江南生态新城等重大项目开展检企共建,进行法制宣传、预防职务犯罪和其他涉企刑事犯罪,为新城建设营造良好环境。

平等保护非公经济发展。切实加强对各种所有制形式经济的平等司法保护,依托检察服务非公经济微信群等联络渠道,为非公经济发展提供法律服务。慎重办理涉企违法犯罪案件,批准逮捕侵犯非公企业合法权益犯罪案件11人,对1起非公企业负责人涉嫌犯罪案件启动逮捕案件公开审查程序,并依法作出不批捕决定,保障了企业正常经营。

扎实开展精准扶贫工作。按照区委安排,组织20名干警深入桥边镇太平村、土城乡李家坝村,结对帮扶贫困户63户,宣传政策,扶持发展,捐赠慰问,单位扶持和个人捐赠款物达7万余元。

 积极参与文明创建活动。在争创全国文明城市“三连冠”活动中,踊跃参加志愿服务,投入警力200余人次,值守责任区,认真开展文明劝导和环卫保洁工作,干警文明意识和文明素养得到明显提高。

二、立足职能维护社会稳定

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认真履行批捕和公诉职能,受理审查逮捕案件2236人,批准逮捕1729人,其中追捕10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6596人,依法提起公诉4054人,法院均作出有罪判决。

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在办案中着力修复社会关系,启动逮捕案件公开审查程序4次,依法不批准逮捕57人;不起诉88,达成刑事和解66人。对4名共同犯罪案件中情节较轻的被告人区别对待,建议从宽量刑,实现案件处理与化解矛盾同步。

妥善处理重大敏感案件。积极参与重大突发案件的处置工作,启动重大敏感案件快速反应机制,依法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参与重大敏感案件讨论10余次,主动协调市院业务部门,加强案件审核把关,积极配合做好维稳工作,推动了重大敏感案件依法稳妥处理。

突出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扎实做好控告申诉检察工作,开展涉法涉诉信访积案化解专项行动,受理和接待来信来访39件次43人次,办理刑事申诉案件2件,做到件件有答复、事事有回音;建立第三方参与信访矛盾化解机制,律师参与并成功化解矛盾纠纷1件;完善包案稳控化解机制,院领导包案2人,信访人员稳定可控,无越级上访。

积极投入平安点军建设。完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高质量完成“雪亮工程”建设任务。认真贯彻落实《关于依法处置信访活动中违法犯罪行为的实施意见》,对1名以非访要挟政府、索取财物的犯罪嫌疑人依法逮捕并提起公诉,有力震慑了违法犯罪行为。全面落实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制度,认真开展“检察服务进校园”活动,对400余名在校学生进行法制宣讲和心理咨询,关爱留守儿童。

三、支持改革加大反腐力度

大力查办职务犯罪。正确对待反贪、反渎及预防工作职能即将转隶的局面,加大办案力度,立案66人,其中贪污贿赂案件44人,渎职侵权案件22人。注重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侵犯群众利益的“蝇贪”,与区纪委密切配合,查办了桥边镇天王寺村4名村干部贪腐窝案,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积极参与省专案办理,立案22人,参办77人,协助追赃2000余万元,受到省专案组领导好评。

积极开展预防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在扶贫开发领域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中加强联系配合的意见》,联合区扶贫办,全面开展异地搬迁扶贫领域的专项预防工作,深入全区在建和已经建成的异地扶贫搬迁安置点进行走访调研,开展预防教育,促进了扶贫开发领域惠民利民政策落地到位。在电力、民政等系统开展职务犯罪预防讲座3次,受教育人数达300余人。落实招投标“廉政准入”制度,为企业和个人提供有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服务220件次。

密切配合监察体制改革。坚决服从中央关于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决定,旗帜鲜明拥护改革,积极配合支持改革,顺利完成职能、编制、人员转隶和线索移交等工作,资产、设备划转已按程序办理,做到了思想不乱、队伍不散、工作不断,确保了我区监察体制改革顺利进行。

四、聚焦主责强化法律监督

加强刑事立案监督。深化刑事案件信息共享通报机制建设,围绕有罪不究、以罚代刑、违法插手经济纠纷等问题开展调查核实工作,监督侦查机关立案7件、撤案2件,监督立案率、撤案率均为100%。认真履行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牵头单位职责,不断完善信息共享平台建设,督促行政执法机关录入行政处罚案件信息84件,做到监督全覆盖。

加强侦查活动监督。以建立对公安派出所刑事侦查活动常态化监督机制为契机,针对部分侦查人员证据意识不强、取证程序不规范等问题加强监督。启动法律监督调查9次,提出口头纠正违法10余次,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9,排除非法证据10份,确保监督的严肃性。

加强刑事审判监督。认真落实《关于加强和改进刑事抗诉工作的意见》,坚持规范量刑建议制度,提出公诉案件量刑建议40件,均被法院采纳。按照“依法、准确、及时、有效”的要求,提请抗诉2件,得到市院支持,并已启动审判监督程序。对刑事审判程序违法案件发出检察建议1份,切实把好监督案件实体关和程序关。

加强刑事执行监督。强化对刑事执行和监管活动的实时监督,针对社区矫正人员应收监而未收监、脱管漏管、社区帮教小组组成人员不合法等违法行为和情形,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及检察建议7份,均已纠正;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6件,向办案机关发出强制措施变更建议4件,均被采纳;开展财产刑执行专项检察“回头看”活动,对2013年以来的财产刑案件进行清理,建立财产刑执行检察档案144件,发现并纠正执行中的违法情形3件。

加强民事行政检察监督。认真开展“基层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推进年”专项活动,以审判人员违法、执行活动违法、虚假诉讼为监督重点,办理民事执行监督案件2件,行政执行监督案件3件,经审查作出支持监督申请的决定1件,向法院发出检察建议4份,法院全部回复并采纳。对不支持监督申请的案件当事人耐心做好释法说理工作,维护司法权威。

五、狠抓队伍提升执法公信

坚持政治建检。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旗帜鲜明的讲政治。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开展“晨读三十分”、主题党日活动,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认真开展“党员示范岗”创建和“五星党员”评比活动,着力以党建带队建促工作。加强司法领域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全年发布各类检察信息143326条,微博3294条,牢牢把握了意识形态主动权。

坚持素质强检。牢固树立人才是第一资源的理念,统筹员额检察官、检察辅助、司法行政三类人员,分层分类加强业务培训,组织干警参加上级检察机关各类业务培训2554人次。认真开展“检察官教检察官”、“难忘的办案经历”讨论交流、重大案件庭审观摩点评等活动,努力建设高素质专业化队伍。

坚持改革兴检。强化改革主体意识,切实担负起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的政治责任。采取独任检察官和检察官办案组相结合的方式,组建新型办案团队10个,新的办案机制有效运行。认真落实省院下发的领导干部直接办案规定,检察长和其他院领导人均办案数分别占检察官人均办案数的20%45%,发挥了示范带头作用。建立以办案质量和效率为基础的绩效考核制度和员额检察官办案通报制度,提高了办案质效。

坚持从严治检。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从严治党新部署新要求,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强化经常性纪律教育,认真组织学习并全员考试《准则》和《条例》,班子成员及全体干警分别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和廉政承诺书。扎实开展“转作风、抓落实”专项治理,充分运用监督执纪 “四种形态”,加强检务督察,扎紧检察权运行的制度笼子,确保了检察队伍真正干净、廉洁、担当。

自觉接受监督。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专题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职务犯罪预防等工作情况,定期向区政协通报检察工作情况。深入推进司法公开,公开各类案件信息286条。积极开展“公众开放日”和“检察服务进乡村”活动,与200余名“两代表一委员”、人民监督员、镇村干部和群众面对面座谈,征求各类意见和建议50余条,发放检务公开宣传册600余份,拓宽了人民群众参与、监督检察工作的渠道,执法公信力不断提高。

回顾2017年的工作,我们深切感受到,检察工作的每一点发展进步都离不开区委、人大、政府、政协的重视和支持,离不开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理解和信任。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当前点军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服务意识还不强,服务实效有待提高;二是少数干警执法能力还不强,业务素质有待提高;三是争先创优气氛还不浓,效果不明显。对此,我们将正视问题、细化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2018年工作安排

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检察工作也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今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监察体制改革后检察工作调整布局、重整行装再出发的一年,做好今年的工作意义格外重大。我们将积极适应新时代,聚焦新目标,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以助推打好“三大攻坚战”为切入点,服务经济发展。积极参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重点打击非法集资、网络传销、内幕交易等经济犯罪;积极参与精准脱贫攻坚战,把着力点放在做好扶贫领域职务犯罪案件起诉工作上;积极参与污染防治攻坚战,严厉惩治各种破坏环境资源违法犯罪。

二是以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着力点,维护社会稳定。坚决打击各种渗透颠覆政治安全的犯罪活动,妥善做好涉案人员的批捕起诉工作;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公共安全观,依法严惩恐爆枪、黄赌毒、黑拐骗、食药环等违法犯罪活动和横行乡里、欺行霸市、非法放贷等10类重点黑恶势力;加强检察环节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机制建设,妥善处理群体性事件。

三是以加强职务犯罪检察工作和推进公益诉讼为重点,强化法律监督。主动对接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要求,认真落实办理职务犯罪案件衔接办法,坚持党的统一领导和法治原则,继续做好对职务犯罪案件采取强制措施、审查起诉等工作;积极推进审查逮捕诉讼化转型,准确把握逮捕条件,严格审查事实证据;全面推进公益诉讼工作,重点监督破坏环境资源、污染环境、食品药品虚假宣传等问题,切实肩负起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重要责任。

四是以落实司法责任制为核心,深化司法改革。围绕中央关于加强法官检察官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的意见,在深化、实化、精细化上下功夫。规范员额管理,提升员额配置、使用、管理的科学化水平;加强办案组织建设,细化检察官助理、书记员的职责权限;着力提高班子成员所办案件的“含金量”,树立既能抓管理带队伍,又能办大案啃“硬骨头”的形象;严格落实“谁办案谁决定、谁办案谁负责”的要求,逐步建立权责明晰、运行高效、监督有力的检察权运行新机制。

五是以开展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主线,加强队伍建设。始终绷紧讲政治这根弦,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推动学习教育往深里走、往实里走、往心里走。改进教育培训方式方法,加强专业能力、专业精神培养。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努力根治“四风”顽疾,不断打造信念坚定、司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新时代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新的时代赋予新的使命和担当,在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征程中,我们将在区委和上级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会议各项决议,履职尽责,务实重行,开拓创新,为点军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