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我代表点军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4年工作回顾
2014年,点军区人民检察院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不断强化法律监督和自身监督,积极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围绕中心工作狠抓检察业务、全力参与宜昌专案办理,坚持创新驱动,各项工作卓有成效。
一、着力服务大局,助推新区发展
以落实区委七届五次全会、区七届人大四次会议和省市检察工作会议精神为主线,切实将区委、人大、政府及上级检察院要求贯穿于整个工作的全过程,落实于执法办案的各个环节。紧紧围绕地方工作大局和检察工作实际,找准检察工作服务大局的切入点,积极落实省检察院《发挥检察职能优化法治环境促进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更好地发挥了打击、预防、监督、教育和保护职能作用。完善并深入实施了本院服务重点项目建设的“三条措施”和“服务经济发展八项承诺”,主动联系至喜长江大桥等重大项目“外创环境、内抓预防”开展共建活动,以检察服务站和巡回服务组为平台,积极开展了“结亲拜年”、“三进五访”、“万名干部进万村惠万民”和“安全感测评”等活动,并多方筹资力促联系村的一户危房困难户建起新房,本院被评为全省首批法治创建示范单位。通过主动有效的司法实践,为滨江生态新城区建设营造了良好法治环境。
二、着力法治建设,加强法律监督
充分发挥刑检职能,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依法严厉打击破坏社会秩序的刑事犯罪,努力做好维护稳定工作。受理提请批准逮捕案件17件25人,批准逮捕16件23人,追捕漏犯2件3人,批捕正确率百分之百;受理审查移送起诉案件50件101人,提起公诉44件87人,法院均作出有罪判决,公诉案件受理和起诉数较去年同期上升一倍,人均办案数较去年同期上升两倍。积极贯彻执行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初犯、未成年犯等犯罪情节轻微人员从宽处理,决定不批准逮捕1件2人,不起诉2件2人;着力在检察工作各个环节修复社会关系,切实做到案结事了。坚持每季度撰写刑事案件情况分析报告上报区政法委,并在信访工作中探索施行审理、听证、示证、论证、答复全公开办理形式,认真落实首办责任制、风险预警机制、包保稳控化解机制,全年实现涉检信访赴省进京零上访、涉检信访矛盾零激化、信访接待零投诉。
积极查办预防职务犯罪,推动反腐倡廉建设。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老虎”、“苍蝇”一起打,大力推进反腐倡廉体系建设。立办贪贿案件1件1人,追回赃款15万元。立办反渎职侵权案件2件3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200余万元,开展行贿档案查询25件60人次,预防咨询活动16次,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发出检察建议3件,其中一件被评为全省优秀检察建议,组织专班专人在全区5个乡镇街办集中授课5次,本院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接受区人大常委会专题审议并得到充分肯定。
全面加强诉讼监督,维护司法公正。办理刑事立案监督案件9件9人,其中,监督立案8件8人,监督撤案1件1人,公安机关均及时立案、撤案。启动法律监督调查程序26次,向侦查机关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4份,向审判机关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4份,提前介入和参与重大案件讨论7件。提出刑事抗诉案件 1 件,并经发回重审改判。深入开展了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察活动,刑罚执行监督“五化”模式得到省市检察院充分肯定。与区法院建立了民事案件卷宗抽阅工作机制,将区内8家主要行政执法单位纳入“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有效地拓宽了诉讼监督案件线索来源。
全面服从专案办理,专案和本院工作两丰收。切实将参加宜昌专案办理作为自身重点工作来抓,在全院形成全力支持共识。先后派出办案精干力量15人参加专案办理,其中6人荣立三等功、两人被评为办案先进个人,为专案办理贡献了力量。在近三分之二干警被市院抽调办理专案的情况下,本院各项业务工作不退反进,更上层楼。
三、着力提能增效,狠抓队伍建设
着重思想作风建设。坚持把政治坚定、作风优良作为队伍建设基本方向,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班子成员带头深入田间地头和社区企业,主动面对面了解群众司法诉求,收集相关意见建议50余条并全部整改到位,机关三公经费开支同比下降40%以上,检群联系加强,反“四风”树新风效果明显。全院深入进行“正风肃纪,争做好干警”活动和“假如我是服务对象”大讨论活动,干警的进取心和责任感得到普遍提高;认真开展“增强党性、严守纪律、廉洁从检”专题教育活动,逐步引导干警习惯于在“玻璃房”里工作、在“探照灯”下用权,机关党建工作获得区考核组的好评。
突出执法能力培养。坚持运用“晨读三十分”、岗位学练赛、道德讲堂等形式对干警进行立体培训,并鼓励干警到群众中“接地气”着力提升群众工作能力,到办案一线“看现场”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全体干警签订“廉洁自律承诺书”和“目标责任承诺书”,人人建立执法档案,为每位干警下发工作日记簿,实现绩效管理的刚性化、日常化,有效确保了工作质效。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开通检察“两微”平台加强与公众的互动交流,推动建立新型检律关系、检媒关系;机关大楼全天候无缝高清监控系统、影音同步新信访接待室、独立案管中心和统一业务软件投入运行,检察专网分级保护系统一次性通过验收,档案省特级顺利通过复检,机关管理向精细化方向推进。
强化检察权运行监督制约。严格遵守各项办案铁律,在制度执行中力求“层层做加法”,严格落实办案强制物理隔离、同步录音录像等24项规范执法“倒逼机制”;坚持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事项均提交党组会集体讨论决定,提高民主科学决策水平;大力加强案件管理办公室建设,案件把关采取部门自查、案件质量评查办公室评查、专班核查、人民监督员抽查、检委会讨论研究决定的“五级”评查机制,评查率达100%;向全体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致信汇报工作,邀请人大代表视察检察工作,继续聘请代表和委员担任涉检维稳联络员参与检察督导,并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办理拟作不起诉处理和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2件2人,今年所办理案件,均做到了法定期间结案,证据使用和适用法律准确率百分之百,全年实现干警零违纪违规、办案安全零事故。
四、着力创新挖潜,夯实发展根基
大力推进新型检察院建设。一是更新发展理念。牢固树立法治思维,积极引导干警树立有所思、有所担、有所为的责任理念,形成小院也有大作为的共识,队伍凝聚力不断增强,单位连续第三次被评为全省最佳文明单位。二是完善管理制度。按照合规、管用的基本要求,先后健全了涉及案件质量管理、重点工作业绩量化考核等多项制度,真正做到了以制度管人、管事、管案、管物。三是推进文化育检。注重将提高干警文化生活质量与增强检察工作效率结合,科学合理制定工作目标和考核标准,有效将党建、作风建设以及道德讲堂、兴趣小组等载体对接,多头联动营造浓厚检察文化氛围,使之成为事业发展的新动力源泉。四是打造工作品牌,因地制宜培育亮点工作。
积极顺应司法体制改革。一是迅速统一思想,凝聚改革共识。多种形式贯彻学习司法体制改革精神,切实将广大干警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上来,引导全体干警当好改革的参与者、实践者、推动者。二是努力做好迎接司法体制改革的基础性准备工作。积极稳妥完成内部整合改革工作,一线业务部门检察官比例从55%上升到83%,以检察官为主体的岗位责任制和执法办案工作模式基本建立。新的案管中心有序运行,全新财务系统上线运转,“全面管理、统分结合、分工负责、统筹协调”的执法管理模式逐步走向完善。
各位代表,回首来处,我们有知难而上的进取,也有静水深流的构建,我们始终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确保了检察权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区七届人大四次会议后,我们认真研究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审议和讨论意见,逐项落实整改措施,并加强经常性联系,及时汇报检察工作,诚恳听取建议和意见。各位代表,我们深知,点军检察事业的发展是区委、人大、政府、政协重视关心的结果,也是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信任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感谢!
对照群众企盼我们的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一是执法水平、法律监督能力与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之间仍存有差距;二是与新一轮司法改革要求相比,工作机制等方面有待进一步完善,执法理念等方面有待进一步更新;三是队伍整体素质有待进一步加强。对于这些困难和不足,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科学谋划,不断加以完善和改进。
2015年工作安排
2015年,点军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立足“四个全面”战略部署,紧紧围绕区委工作大局和市院工作要求,积极树立“能办案、办铁案”的导向,不断深化检察改革,着力提升法治能力,全面提高检察工作法治化水平,努力为点军区滨江生态新城区建设,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积极顺应和推动检察改革。把深化司法改革、保障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检察权的要求落到实处,努力使改革的精神、改革的思维、改革的举措融入检察工作各个环节。坚持法治引领,健全检察权运行机制,推动执法办案工作转变模式、转型发展。同时,始终牢记我们是人民的检察院,正确处理统一管理与立足本地的关系,更加自觉坚持党的领导,牢固树立接受人大监督就是接受人民监督、接受民主监督就是发扬司法民主的理念,加快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检察机制,始终把检察权置于人民有效监督之下,进一步赢得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认同感和更广泛支持。
二是全面服务点军经济社会发展。深入贯彻中央转方式调结构、经济转型升级等新要求,进一步落实好检察机关服务全面深化改革28条意见,积极适应点军“好中求快、提质增效、转型发展、后发赶超”建设滨江生态新城区的新常态。依法严厉打击非法集资、金融诈骗、传销等涉众性经济犯罪,深入开展惩治涉企违法犯罪、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违法犯罪专项工作,进一步加强对各种所有制经济特别是非公经济的平等司法保护,更好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高度重视打击涉农犯罪,尤其要依法严惩农村土地征收、安置房建设等领域的犯罪,保障农业现代化和新型城镇化建设。同时,大力推进对破坏生态环境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专项立案监督活动,积极探索开展对刑事犯罪被害人的司法救助工作,切实把排查、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纳入执法办案各个环节,以人民群众平安需求为导向,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社会发展、增进人民福祉。
三是全面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积极参与平安宜昌和法治点军建设,始终保持对黑恶等暴力刑事犯罪高压打击态势,逐步建立对黑拐枪、盗抢骗、黄赌毒等犯罪的常态化打击整治机制,严厉打击多发性侵财犯罪和扰乱社会秩序犯罪,努力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坚持凡腐必反、有贪必肃、有案必办,立足履职着力推动解决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坚决查处发生在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部门和岗位的职务犯罪案件,进一步加大预防力度,着力营造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氛围。全面强化法律监督,建立健全冤错案件预防和纠正的长效机制,紧紧围绕执法司法中的突出问题,全面履行对刑事诉讼、民事诉讼、行政诉讼的监督职能,重点监督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越权办案、插手经济纠纷、侵犯人权等问题,坚决维护和促进司法公正。同时,强化政治担当,履行光荣使命,继续全力参与宜昌专案办理。
四是持续加强机关自身建设。以人民满意为目标,按照政治、业务、责任、纪律、作风五个“过硬”要求,进一步完善队伍管理制度,扎实开展好“守纪律、讲规矩、树形象”主题教育活动,坚决整治穿上“隐身衣”的四风“变种”问题,引导全体干警自觉做到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形成全面从严治检的“新常态”。狠抓检察管理及工作落实等专项活动,深化检务公开,扎实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以流程管理与要素整合为基础,强措施、严奖惩,打造规范有序、优质高效的工作“落实链条”。 以法律监督能力建设为核心,创新完善教育培训、人才选拔、培养管理等机制,大力推进检察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注重以党建带队建,实抓教育培训,着力锻造合法性、权利义务、公平公正、责任后果、治官治权五种思维,以扎实队伍建设激发检察工作新活力,树立执法公信。
形势催人奋进、事业任重道远。在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刻领会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本次大会决议和上级检察院工作部署,努力以法治凝聚改革共识、规范发展行为、促进矛盾化解、保障社会和谐。以全新的面貌,求真务实,改革创新,锐意进取,不断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服务滨江生态新城区建设,努力开辟点军检察事业发展的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