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大会的安排,现在我就点军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以来的检察工作和今后五年的工作意见向大会报告,请予审议。
过去的三年,是我区经济建设取得重大成就、社会各项事业全面发展的三年,也是我区检察工作不断进步的三年。在区委和市人民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区政府的大力支持及区政协的民主监督之下,我院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深入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突出“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主题,服从、服务于党的工作大局和中心,坚持以人为本抓队伍,以法为本抓办案,认真履行职能,先后获得省文明单位,市文明单位、“先进检察院”、“学雷锋先进集体标兵”、“学习型组织”,区文明单位、最佳文明机关、“五好”基层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先进集体、“接受民主监督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干警十余人次获得省、市、区各级表彰奖励,为促进经济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做出了新贡献。
一、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依法严厉打击各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稳定,是检察机关重大的政治任务。三年来,共受理审查批捕案件70件106人,经审查,批准逮捕65件95人,不批准逮捕2件5人,侦查机关撤回3件6人,另追捕6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108件177人,经审查,提起公诉85件129人,不起诉6件19人,退查6件15人,侦查机关撤回4件6人,移送其他检察院管辖6件7人,移送其他机关1件1人。所有案件均在法定期限内审结,没有复议、复核、判无罪等情况,确保了案件质量。
坚持宽严相济、区别对待的刑事政策,准确打击犯罪,缓和社会矛盾,构建和谐社会。对未成年人犯罪,如在校学生,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属初犯、偶犯或被胁迫、诱骗而参与犯罪的,能不捕的就不捕,能不诉的就不诉,配合相关单位开展矫正教育,帮助其改过自新。2006年办理的王某某抢劫案中,王某某应邀帮人出气未果而抢劫他人财物。鉴于王某某系本市在校学生,作案时未满16岁,在共同犯罪中系从犯,归案后能如实交代犯罪事实,确有悔罪表现,且已取得了被害方的谅解,从挽救和教育的角度出发,依法做出了不起诉处理。
密切配合,适时介入,引导侦查,快捕快诉。一般批捕案件在3天内办结,起诉案件在7天内办结。
坚持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并重,做好检察环节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我区重点项目海道硅有限公司的施工人员同当地村民发生纠纷被打伤。我们对犯罪嫌疑人及时批准逮捕。投资方对于政法机关的鲜明态度和点军区的投资环境表示赞赏,受害人也主动请求不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我们依法从宽处理,并召开了当地村民参加的公开处理大会,由被告人公开赔礼道歉、赔偿损失、具结悔过,同时以案释法,分析原因,使与会者受到了深刻、具体的法制教育。
二、积极查处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加强职务犯罪预防工作
查办贪污贿赂、渎职等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案件,是检察机关法定的一项重要职责。三年来,共受理经济犯罪举报线索40件43人,初查40件43人,立案9件12人;渎职犯罪案件立案3件3人,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三百余万元。
采取切实措施,把查处职务犯罪案件作为业务工作的重中之重。在工作方向上,重点查处金融、医药卫生、教育、建筑等系统以及侵农、企业改制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有什么问题就查什么问题;在力量使用上,实行全院一盘棋的大反贪的格局,集中优势兵力;在斗争策略上,加强与纪检、监察机关的联系,适时调整部署,打好攻坚战。先后组织开展了“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等数次行动,取得了查处工作的阶段性成果。
自觉围绕中心,以办案服务大局。首先,对于企业经营困难、下岗职工反映经济问题多的企业,及时组织力量迅速查处,并尽力追缴赃款,为企业生产经营和安排职工生活提供必要条件;其次,在坚决查处的同时,重视服务,注意策略,把握好度,尽量不影响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调查时一般不着制服、不开警车、不亮警灯、不鸣警笛,不随便扣押冻结生产经营材料和企业帐户,不随便对企业法定代表人采取强制措施,不破坏与企业有密切关系的业务渠道;第三,注意查处违法者、保护改革者、教育挽救失足者。对于那些大胆改革、并未损公肥私的被举报人,在查清问题的同时向有关方面通报查处结果,提出使用建议,依法予以保护。
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稳步开展。一是在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下,建立起联系制度和预防网络,指导、协助重点行业制定了预防实施方案;二是开展预防宣传,深入企事业单位、乡镇村组进行预防宣传数十次;三是各项预防工程全面启动,对于国家投资的基础设施等工程,与其主管机关、承建单位、监理公司等建立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机制。共开展个案预防8个、系统预防6项、专项预防3项,深入发案单位开展预防工作15次,发出检察建议22份。
三、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自觉接受各界监督
作为法律监督机关,认真履行监督职能,不断提高法律监督能力,是我们的工作重点。近年来,我们以强化法律监督为主线,切实加大监督力度,规范监督程序,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进行重点监督,维护了司法公正和法制统一。
积极开展立案监督工作。在全区建立起立案监督网络,共立案监督10件,同时认真开展关于核查纠正监外罪犯脱管漏管问题、刑事立案监督案件专项清理等专项活动,对侦查活动依法进行监督,保护了公民的合法权益。
有效开展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在依法办案的同时,重点做好息诉服判工作,自觉维护稳定,严防激化矛盾。共受理各类申诉案41件,依法立案审查5件,息诉36件,提请抗诉1件,建议提请抗诉2件,做到了准确立案、办案规范,
认真做好控告申诉工作。坚持“检务公开”和“检察长接待日”制度,定期深入各乡镇街办开展上街宣传、法律咨询活动;共接待举报70件,群众来信来访132件。及时反馈处理结果。
采取多种途径主动接受监督。试行人民监督员制度,聘请了11位人民监督员,进行了个别案件监督的实际运作,使社会监督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制定了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的实施细则,加强同人大法工委的直接联系,及时报告重大事项、重要工作部署和动态;聘请政协委员和各界人士为执法监督员,每年定期走访和召开座谈会,主动听取意见和建议,规范执法行为、增强执法效果。
四、发挥检察职能作用,服务经济发展和新农村建设
认真学习贯彻区委、区政府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实施意见,积极开展有关法制宣传和服务,专门发出了“致点军区广大农民朋友的公开信”,宣传检察机关在新农村建设中的有关职能、工作重点。
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民营经济的意见,制定出台了《关于服务民营经济发展的措施》,树立开放服务、平等保护的观念,建立了3项便民措施,注意正确把握“两对关系”,划清“六个界限”,做到“八个禁止”,对有突出贡献的企业法人代表、科技业务骨干、外来投资者涉嫌犯罪的,主观恶性不大,认罪态度较好,采取取保侯审、监视居住而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一般不予逮捕。
紧贴中心,积极配合区属企业改制工作。按照区委部署和要求,配合飞鹤、鑫海等企业的破产、清算等工作。在人力十分紧张的情况下,分管领导亲自上阵,抽调骨干力量,根据组织提供的情况和群众举报进行调查,同时协助做好企业职工的稳定工作。
积极服务重点项目建设。为了尽快架通长江铝业的输电线路使该企业尽快投产,按照上级要求,我们暂缓其他工作,抽调人员参与工作队,开展法制宣传,耐心地说服当事人,为加快工程进度尽职尽责。
及时办理涉及经济发展和投资环境的案件,努力为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2005年以来,辖区内曾一度盗窃发案严重,而且不少犯罪目标直指有关企业,有的犯罪团伙开着汽车猖狂盗窃企业的生产经营物资,流窜作案数十起,案值20多万元。这不仅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而且还直接影响点军的投资环境。公安机关迅速行动,我们也派人参与,协同工作,快速办案,使企业周边环境明显好转。
五、全面加强队伍建设,努力提高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
始终坚持把队伍建设作为关系检察工作全局的大事来抓,坚持以人为本,从严治检,队伍的综合素质和执法水平不断提高。
狠抓班子建设。首先加强组织建设。在区委的重视下,对院党组成员进行了调整,使党组结构更趋合理;第二,加强制度建设。健全议事规则等一系列规范,充分发挥党组的集体领导作用;第三,加强思想建设。认真学习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不断提高政治理论水平和领导水平,增强政治敏感性和政治鉴别力;第四,加强作风建设。要求干警做的,党组一班人首先带头做好,自觉做到令行禁止,党组的凝聚力、战斗力日益增强。
坚持抓机关管理工作。院机关先后获得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授予的文明单位、安全文明单位等称号,档案管理荣升省特级。在区委、区政府的关怀及支持下,在建立了局域网的基础上开通了三级专线网,基础设施和装备建设得到较大改善。
深入持久地开展争先创优活动。每年都提出一个具体的奋斗目标,以教育、争创活动为载体,以争先进位为目标,不断地鼓舞、激励干警奋发向上、开拓进取。先后开展了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社会主义法治理念、“343”工程等活动,涌现出一批先进人物和事迹。多个集体、多名干警多次受到省、市、区各级的嘉奖。
加强管理,注重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一是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和完善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业务工作目标责任制、业绩奖惩办法、一岗双责等多项制度,严格考核,奖惩兑现,初步形成长效管理机制;二是突出时效性和针对性,加强对干警八小时以外的监督管理,开展 “一学二育三整四爱”的思想政治工作;三是关心干警疾苦,最大限度地为干警解决实际困难,消除后顾之忧。形式多样的思想政治工作,形成一种不怕困难、勇于进取的良好精神风貌。
坚持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制度,开展了“晨读30分”的活动,规定了读书范围,要求干警完成1到2万字的读书笔记,并定期检查学习笔记、心得体会,推动学习不断深入。目前90%以上的干警拥有法律本科以上的学历,执法学历资格提前达到上级要求。
加强作风建设,努力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以郑培民、方工、汪家春等模范人物为榜样,开展“党群联系日”、“吴天祥小组在行动”和“扶智扶路”活动,党员干警主动与联系点农户结成了“亲戚”,尽力为人民群众办好事,做实事。仅2006年为扶助对象和灾民捐款物折合人民币1万余元。
各位代表,回顾三年来的工作,我们深刻地体会到,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领导,自觉接受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是正确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根本保证。依靠政府的大力支持、政协的民主监督以及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支持,是做好各项检察工作的重要保障。我们还体会到,在新形势下开展检察工作,第一,要始终坚持服从和服务于发展这个“第一要务”,努力构建和谐社会,以此作为各项检察业务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第二,要始终坚持以查办职务犯罪大要案、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和执法监督为重点的工作格局,带动各项检察业务全面开展。第三,要始终坚持一手抓业务工作,一手抓队伍建设。只有建设一支政治可靠、业务精通、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队伍,才能不负时代的使命和人民的重托。
几年来的工作取得一些成绩,但也存在许多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一是在查办职务犯罪案件力度和深度上离党的要求、人民群众的愿望还有距离;二是法律监督工作形式比较单调,力度还不够;三是检务保障工作还不适应形势需要,“两房”建设亟待加强。这些薄弱环节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努力克服,不断加以改进。
各位代表,今后五年,是点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建设生态型城市新区的关键时期,展望未来,前景辉煌,任重道远。我们将继续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加强和改进法律监督工作,着力在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上下功夫,着力在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上下功夫,着力在提高队伍素质和执法水平上下功夫,推动检察工作全面健康发展,为构建“文明点军”、“法治点军”、“活力点军”和“幸福点军”,为建设经济繁荣、社会和谐、环境优美、人民幸福,宜业、宜旅、宜居的生态型城市新区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要深入学习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的决定,深刻认识检察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和新要求,把是否有利于促进社会和谐作为衡量检察工作的重要标准,把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作为促进社会和谐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维护公平正义作为促进社会和谐的生命线,把化解矛盾贯穿执法办案工作的始终。
二是要坚持宽严相济、区别对待的刑事政策,依法从重从快地准确打击各种刑事犯罪,严厉打击盗窃、伤害等多发性犯罪,认真落实检察环节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确保社会稳定。
三是要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促进廉政勤政建设。毫不动摇地把查办职务犯罪工作摆在突出位置,推进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争取法律、社会、政治效果的统一。
四是要强化诉讼监督,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依法开展侦查监督、审判监督和执行监督,维护法制的统一和尊严。
五是要坚持从严治检,以新一轮创佳活动为载体,加强队伍建设。
六是要科技强检,积极争取条件,努力改善办公及侦查技术装备。
二00七年要着重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突出以业务建设为主线,抓住队伍建设和自侦业务两个重点,统筹各项工作,服务大局,构建和谐社会。要立足现有,吃透上情,找准院情,积极进取,务实创新,培育亮点,树立品牌。建立长效机制,推进业务、队伍和信息化“三位一体”机制建设;二是大力加强检察文化建设,构建学习型检察院。要解放思想,与时俱进,结合实际,丰富检察文化,提升干警综合素质,让干警在具体工作中追求个人理想。要继续保持和创建文明单位、学习型机关,既要团结和谐,又要生气勃勃;三是加快基础设施和技术装备建设。在区委和政府的关心、扶持下,抢抓机遇,加快“两房”建设,为我区检察工作全面、健康发展夯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