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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点军区人民检察院2021年部门预算

【字号:    】        时间:2021-03-03      

    

 第一部分  宜昌市点军区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宜昌市点军区人民检察院本级内部机构设置

 三、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宜昌市点军区人民检察院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九、财政专项支出预算表

十、专项转移支付分市县表

 第三部分  宜昌市点军区人民检察院2021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关于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的总体说明

 二、关于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三、关于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四、关于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五、关于2021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六、关于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七、关于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八、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关于重点项目的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关于其他事项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宜昌市点军区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主要职责

 宜昌市点军区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对点军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宜昌市人民检察院的领导,保障法律正确实施,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权威,保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顺利进行。其主要职责是: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批准或者决定是否逮捕犯罪嫌疑人;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对决定提起公诉的案件支持公诉;依照法律规定提起公益诉讼;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判决、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工作实行法律监督;对监狱、看守所的执法活动实行法律监督;法律规定的其他职权。

 二、宜昌市点军区检察院本级内部机构设置

 宜昌市点军区人民检察院有6个内设机构,具体为: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政治部、司法警察大队、司法行政事务管理局(办公室)。

 三、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湖北省检察机关实行省以下财物统一管理,2021年宜昌市点军区人民检察院预算纳入省级部门预算管理。


第二部分  宜昌市点军区人民检察院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九、财政专项支出预算表

 十、专项转移支付分市县表

 上述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宜昌市点军区人民检察院2021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关于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的总体说明

 宜昌市点军区人民检察院2021年部门收入预算为847.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793.3万元,占预算总收入的93.63%;上年结余(转)54万元,占预算总收入的6.37%

 宜昌市点军区人民检察院2021年部门支出预算为847.3万元。按支出经济科目分类划分,共2类。其中:基本支出689万元,占预算总支出的81.32%;项目支出158.3万元, 占预算总支出的18.68%。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划分,共2类。其中:公共安全支出801.3万元,占预算总支出的94.5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6万元,占预算总支出的5.43%

 二、关于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宜昌市点军区人民检察院2021年部门收支预算总额为847.3万元,与2020839.3万元相比增加8万元,增加0.95%,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其中:公共安全支出801.3万元,同比增加12万元,增长1.5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6万元,同比减少4万元,下降8%

 三、关于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宜昌市点军区人民检察院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预算为793.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793.3万元。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793.3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747.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6万元。

 四、关于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宜昌市点军区人民检察院2021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为793.3万元,与2020723.3万元相比增加9.68%,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新增房屋维修专项经费项目。按支出经济科目分类划分,共2类。其中,基本支出677万元,包括:人员经费605万元,日常公用经费72万元;项目支出116.3万元。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划分,共2类。其中:公共安全支出747.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6万元。

 五、关于2021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宜昌市点军区人民检察院2021年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由于财政拨款预算紧张,“三公”经费预算全部安排在实有资金。具体说明见本部分“十、关于其他事项的说明”。

 六、关于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宜昌市点军区人民检察院2021年财政拨款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公用经费)支出预算为72万元,与2020112.3万元相比减少40.3万元,下降35.89%,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六条意见,厉行节约,合理压缩机关运行经费开支。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72万元。其中:工会经费10.2万元、福利费12.7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9.1万元。

 七、关于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21年宜昌市点军区人民检察院政府采购预算共计38.96万元,占部门支出预算总额的4.60%,与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30万元相比增长8.96%,增长的主要原因:政府采购需求增加。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政府采购6.36万元,占采购预算的16.32%;其他收入安排政府采购32.6万元,占采购预算的83.68%

 八、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1231日,宜昌市点军区人民检察院共有车辆4辆,单位价值 50 万元以上通用设备2(套),单位价值 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2021年新增资产配置预算28万元,其中,其他资金安排28万元。

 九、关于重点项目的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宜昌市点军区人民检察院2021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5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16.3万元,全部纳入绩效评价范围,预算绩效通过自评价后报省检察院。根据省级部门预算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将2021年项目预算中房屋维修专项经费进行重点说明,该项目2021年度预算支出60万元。项目绩效总目标:用于机关办公大楼各项维修维护。根据绩效总目标设置项目竣工质量合格率、预算有保障、成本控制率、项目完成及时率等四个长期绩效目标。

 十、关于其他事项的说明

 宜昌市点军区人民检察院2021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财政专项支出预算、专项转移支付预算,故表七、表九、表十为空表。

 宜昌市点军区人民检察院2021 “三公”经费预算全部安排在实有资金,故表八 “三公经费支出表为空表 。实有资金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安排如下:

 宜昌市点军区人民检察院2021 “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2万元,与202015.5万元相比减少3.5万元,下降22.58%,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厉行节约、制止铺张浪费,加强财务管理,压减一般性支出,切实控制压缩三公经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同比减少2万元;公务接待费4万元,同比减少0.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万元,同比减少1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余(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指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检察业务工作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