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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军:公开听证显温情,认罪认罚解矛盾

【字号:    】        时间:2022-04-01      

 
图为公开听证会现场

(通讯员刘媛媛 董翰龄)“你是80后,才30多岁,这次只是把人打成轻伤,对你来说真的运气很好了,万一打到了别的部位,你可能要后悔一辈子的……”人民监督员语重心长地说道。

2022324日上午9时,宜昌市点军区人民检察院召开王某某涉嫌故意伤害一案公开听证,听证会议由案件承办检察官刘媛媛主持,侦查机关办案民警、人民监督员、值班律师作为听证人员现场参与了本次公开听证。

据查,202223日晚22时许,王某某与朋友程某某、刘某某于酒后在刘某某所经营的肉铺内打牌时,因琐事发生口角,互相推搡拉扯,其间程某某的妻子刘某某与母亲韩某某过来劝解,将二人拉开后王某某因与刘某某仍在继续争论而情绪失控,随手拿起刘某某肉铺店门口的一把铁锹将韩某某左侧腿部打伤。

检察机关经审查查明,王某某涉嫌故意伤害罪事实清楚,其案发后能主动配合案件侦查,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且案发后王某某多次主动到医院看望韩某某,真诚地赔礼道歉,并主动垫付韩某某的医药费4万余元,获得了韩某某的谅解,双方自愿签署了刑事和解协议。从法理、情理综合考虑,作不起诉处理更能体现人权保障的刑法精神,更有利于犯罪嫌疑人引以为戒、改过自新,化解双方矛盾,促进社会和谐。案件承办人在听证会上建议对王某某作不起诉决定。

“我同意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意见,但是王某某要记住自己有工作和家庭,身负社会责任,对此案件应当引以为戒,处理好邻里关系,以后在生活中尽量避免类似的冲突,不要意气用事。”

经听证,听证员们一致同意检察机关不起诉意见,认为检察机关的处理既维护了法律的权威,又充分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做到了情与法的结合,体现了司法温情。

经过听证后,点军区检察院依法向王某某送达了不起诉决定书,点军区检察院将公开听证作为延伸检察职能、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公开、透明、阳光执法的重要方式,提高了司法公信,将普法责任寓于办案之中,宣传了法律知识,也促进了矛盾化解,使检察机关在社会公众中的认知度、信任度得到了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