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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日报》《三峡晚报》关注点军检察召开公开审查听证会

【字号:    】        时间:2020-07-01      

 

图为《湖北日报》报道版面


图为《三峡晚报》报道版面

本网讯(通讯员 张静怡)6月28日至29日,《湖北日报》《三峡晚报》分别刊发了题为《检方不起诉,合不合理?召开听证会,众人来监督》《检方不起诉,各方来监督》的专题报道,介绍了点军区检察院顺利召开首例涉民营企业不起诉案件公开审查听证会,以案释法,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切实体现了检察温度和人文关怀。

《湖北日报》报道全文如下:

检方不起诉,合不合理?召开听证会,众人来监督

男子挪用公司资金犯了法,检方做出不起诉决定前,为接受社会监督专门召开拟不起诉公开听证会,邀请人民监督员、公安机关、律师、企业代表等各方代表积极评议,论证这一决定的合理性,最后一致同意依法不予起诉。日前,点军区检察院顺利开展了首例涉民营企业案件公开审查听证会。

2015年至2018年,庄某在担任一家商贸公司业务员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通过虚报销售数量的方式套取折扣款,挪用公司资金共计12万余元归其个人使用,超过三个月未归还。去年1月,企业在其离职审计时发现并报案,后点军公安分局以庄某涉嫌职务侵占罪开展侦查并移送点军检察院审查起诉。事发后,庄某全部退还其挪用的公司资金,获得企业谅解。检察官认为,庄某对其套取折扣款的行为并未加以掩饰,其侵犯的是公司资金的使用权,不具有非法占有的故意,故应为挪用而非侵占。

日前,点军区检察院召开了拟不起诉公开听证会,检察官对案件法律适用及拟不起诉理由作了介绍,并阐述对该案拟不起诉的理由:一是犯罪情节轻微,刚达到挪用资金罪的追诉标准;二是庄某已全部退还其挪用的资金,并获得企业谅解;三是庄某系初犯,无前科劣迹,且到案后认罪认罚,真诚悔罪。根据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从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综合分析研判,拟对庄某不起诉。在听取汇报后,与会代表一致认为,此案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同意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庄某做不起诉处理,并对检察机关在该案的处理过程中,将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与充分考虑当事人回归社会相结合的宽严相济做法表示肯定。

“感谢检察机关对我作出不起诉处理,给我的人生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我一定深刻吸取教训,在以后的人生道路上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做一个诚实正直对社会有用的人。”庄某说。

据介绍,点军区检察院组织召开此次听证会既是检务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的过程,同时也是以案释法、普法宣传的过程。通过此举,既维护了法律的严肃性,有效地教育、挽救被不起诉人,助力企业挽回经济损失,兼顾了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体现了新时代新司法理念,提升了检察机关执法办案的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