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院入额领导和受邀代表组成评查小组共同对涵盖“四大检察”的各类案件开展评查。评查员面前摊着厚厚的卷宗,指尖划过纸张的沙沙声与窗外的雨声交织。
“犯罪嫌疑人、被不起诉人、被告人在每个阶段的称谓是否准确?”“审查起诉将罪名从诈骗罪修正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符合法律规定。”“公益诉讼案件的初步调查报告、调查终结报告、审查终结报告是否做到内容逐步深入?”……评查员对照《案件质量评查“每案必评”标准明细》,聚焦证据采信、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办案程序、法律文书制作、以案释法与办案效果等各个重点环节发问,凭借多元监督视角,抽丝剥茧,直指关键。
检察干警不时在会场穿梭,即时回应问题,定位关键材料,记录意见要点。案件管理部门干警逐一对应填写《案件评查情况听取意见及反馈表》《个案评查问题及计分表》,针对评查的21个案件,形成共计11项的问题清单。
临近中午,室外雨势渐歇,室内讨论的热度未减,评查员分别通报评查结果并提出意见建议。
“建议将案件评查的‘事后’效果转化为检察官办案的‘事前’预防,筑牢案件质量‘生命线’。”受邀的区人大代表、执业律师陈末点评道。
“评查只是手段,提升案件质效才是目的。我们将针对形成的问题清单,将其转化为办案中的风险提示点,明确整改时限,及时向评查员反馈,有序推进‘每案必检’机制落实,以个案高质效推动整体高质效。”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翔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