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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军:虚构工程“空手套白狼”,骗取50万保证金终获刑!

【字号:    】        时间:2025-07-21      

 (通讯员 石双)虚构项目签订承诺书,一番“丝滑”操作“空手套白狼”,骗取“保证金”50万。近日,经宜昌市点军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宜昌市点军区人民法院以合同诈骗罪判处赵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责令其退赔被害人剩余损失五万元。

  2023年6月,债务缠身的赵某在一次饭局上向朋友胡某吹嘘,谎称自己手握点军区某重点项目22万平方米的建筑劳务及酒店工程。胡某信以为真,将有意投资的张某介绍给赵某。赵某见张某“投资”意愿强烈,遂主动提出签订“承诺书”,承诺将不低于10万平方米的酒店劳务工程交由张某施工,但需张某预先支付“保证金”50万元。张某随后邀请曾某共同承包该“项目”。

  出于谨慎,张某、曾某要求实地考察。为进一步打消二人的顾虑,赵某“安排”二人进入工地短暂停留观看,营造出项目真实可靠的假象,骗取被害人的信任。打消疑虑后,张某与曾某私下签订了《建筑工程劳务承包合同书》,由曾某向赵某支付了50万元“保证金”。然而,保证金交付数月后,工程开工通知却遥遥无期。张某、曾某多次催促无果,直至赵某失联,幡然醒悟发现被骗随即报案。赵某被抓获后,公安机关积极追缴赃款,赵某退还了被害人45万元。

  2025年1月2日,赵某被移送至点军区检察院审查起诉。承办检察官审查认为,赵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被害人财物,数额巨大,于同年3月18日以合同诈骗罪将其提起公诉。5月27日,点军区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点军区检察院将持续依法打击各类合同诈骗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行为,维护公平诚信的市场环境,保护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同时也呼吁社会公众增强防范意识,共同筑牢反诈防线。

  检察官提醒:

  犯罪分子充当中介或掮客,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张声势,虚构事实或以其他合同骗取第三方签订合同的为合同诈骗的惯用伎俩。在签订合同、交付财物前,务必通过各种有效途径,摸清对方主体资格、履约能力等,切勿疏忽大意,让犯罪分子得逞。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